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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高中:2024年秋季云梦县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宣传105
发表时间:2024-09-14 16:06 2024年秋季云梦县 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宣传 青云高级中学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资助政策文件的资助标准,对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教育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PART 01 普通高中免学费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1.脱贫户家庭学生、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4.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900元。 PART 02 国家助学金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学生、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是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250元。 PART 03 认定程序 1、政策宣传。 2、个人申请或确认。以上第1至6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第7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校认定。 4、结果公示。 5、建档备案。 -END- |